​本土女书研究学者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020-04-15 22:45:53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本土女书研究学者的管理工作,根据《江永女书抢救、保护规划(2004~2020)》和《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土女书研究学者的评选范围为具有江永县常住户口的社会各界人士。
第三条 本土女书研究学者是综合性的荣誉称号,该荣誉称号的获得者必须是对女书文化比较了解,在女书研究方面有一定成效,在女书抢救保护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者。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评选本土女书研究学者的基本条件:
(一)学品端正,学术严谨,思想素质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三)在相关学术领域内,对女书文化的研究有一定的成果,提出了系统、严谨的学术观点。至少出版专著1本,或与他人合作出版专著2本,或在国家正规出版物或国际国内女书学术研讨会上发表5篇以上(含5篇)女书研究论文;
(四)热心研究女书文化,能正确识读女书,有相应的研究和甄别能力;
(五)无偿向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提供研究女书所发表的文章、论文、著作;
(六)自觉服从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的领导和管理。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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